关于表彰2008年度优秀提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12-25





朝协文[2008]9号

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关于表彰2008年度优秀提案的决定

(2008年12月23日政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主席会议通过)



       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341件,其中民主党派提案25件,委员提案316件。为鼓励各党派、各界委员充分利用提案形式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朝阳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提案委员会认真研究,评选出《关于朝阳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的建议》等35件优秀提案,占立案总数的13.9%。提案涉及发展循环经济对策,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加强助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后奥运社区人文奥运可持续发展与深化学习型社区建设,做好常住台属服务工作等方面,都是我区和谐社会建设、民生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这些提案选题准确,调研充分,建议具有可操作性,承办部门办理认真规范,社会效益显著。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主席会议决定,对2008年度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希望各民主党派、各界委员通过优秀提案的表彰,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提出更多高质量的提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积极建言立论,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开创朝阳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主题词:政协 表彰 提案 决定
报:市政协 区委 区政府有关领导
送:区委办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发:全体政协委员及有关单位


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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