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提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1-05
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朝协文[20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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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提案的决定
(2009年12月22日政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十六次主席会议通过)
朝阳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我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355件,其中民主党派提案23件,专委会提案1件,委员提案331件。
为鼓励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委员充分利用提案形式认真履行职责,并提出高质量提案,根据《朝阳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提案委员会认真研究,评选出《关于兴建“中国奥运旅游第一区”——实现朝阳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建议》等33件优秀提案,占立案提案总数的13.4%。提案内容既涉及到我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等各个方面,也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这些提案选题准确,调研充分,建议可行,承办部门办理认真规范,社会效益比较显著。区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六次主席会议决定,对2009年度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希望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委员通过优秀提案的表彰,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提出更多高质量的提案,努力为开创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朝阳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主题词:政协 表彰 提案 决定
报:市政协 区委 区政府有关领导
送:区委办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发:全体政协委员及有关单位
政协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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