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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区政协机关主要职责
 

  区政协机关是区政协的工作机构,承担为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组织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就本区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及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批评和建议,推动本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四)组织委员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
  (五)负责与市政协办公厅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广泛团结本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反映他们及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六)负责区政协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七)承办市政协及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负责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工作会、常务办公会以及以区政协名义举行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协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等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宣传报道、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计划生育、群团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的联系工作;负责与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联系工作;负责机关各处室的协调和后勤事务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秘书科、综合科、行政科。


 三、研究室职责
 

  负责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组织开展、重点调研课题与机关自身建设的研究协调、编发《朝阳文史》内刊以及区政协常委会、全体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培训等工作。


 四、专委会工作一室
 

  专委会工作一室是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提案工作:负责拟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征集委员提案,对提案进行审查、分类、整理及交办具体工作;负责本委员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提案委员会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向有关部门报送;负责本委员会各类简报、调查报告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优秀提案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以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做好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联络本委员会委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五、专委会工作二室

  
专委会工作二室 是区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文史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拟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委员会主任会议、全体会议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稿的起草以及调研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联系区有关部门,综合、反映本委员会以及委员的意见、建议;负责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及出版工作;负责联络本委员会委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六、专委会工作三室
 

  专委会工作三室是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拟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委员会主任会议、全体会议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稿的起草以及调研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联系区有关部门,综合、反映本委员会以及委员的意见、建议;负责联络本委员会委员,帮助委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七、专委会工作四室
 

  专委会工作四室是区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社会法制与民族宗教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拟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委员会主任会议、全体会议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有关文稿的起草以及调研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联系区有关部门,综合、反映本委员会以及委员的意见、建议;负责联络本委员会委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八、专委会工作五室
 

  专委会工作五室是是区政协学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各界别、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专委会的联系工作;负责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政协委员视察、履职等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政协委员发挥作用情况的调查研究、督促监督和总结表彰;负责《委员论坛》、《学习文史》的组稿、编辑和印发工作;负责政协委员档案资料库建设;负责政协委员来信来访处理等工作;负责政协委员在社区发挥作用的联络工作;协助做好政协委员协商推荐和增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