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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06-12-25

政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政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0至13日举行。
    会议审议了政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区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开幕式,听取并讨论了程连元代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朝阳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世纪新阶段政协工作,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建言献策。经过全体委员和与会人士的共同努力,会议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圆满成功。本次会议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大会,是一次承前启后、与时俱进的大会。
    会议同意第十届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十届区政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区委的《实施意见》,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扎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十一届区政协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会议向不再担任新一届区政协领导和委员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会议认为,十届区政协常委会提出的2007年工作建议,符合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具有指导作用。会议要求新一届区政协常委会,按照十届区政协常委会提出的建议,根据我区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赞同区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三年来,经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十五”计划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开局良好,“三化四区”建设取得新成绩,全区发展进入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新阶段。区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三年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做出了客观的总结,根据我区实际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对2007年主要任务的部署,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切实可行。委员们在讨论中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充满信心,对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参与奥运筹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表示关注,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朝阳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需要全区人民做出不懈的努力。人民政协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在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会议相信,有中共朝阳区委的正确领导,有人民政协发展的良好氛围,有历届政协奠定的坚实基础,有广大委员的积极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新一届区政协一定能够发挥优势和作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推进朝阳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努力,谱写新的篇章。
    会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朝阳区委领导下,继承和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团结和调动全区一切积极力量,按照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和衷共济,开拓创新,为全面落实“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为朝阳明天更加美好、人民生活更加幸福而努力奋斗。